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2 11:03:17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 、火灾; 2 、雷击; 3 、爆炸; 4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6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除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所列保险责任外,还包括: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责任编辑:李文
上一篇:企业财产保险法律概念
下一篇:家庭财产保险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