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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昨发布十大典型骗保案 借撞车骗保147万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7-04 17:37:38

  江苏昨发布十大典型骗保案 借撞车骗保147万

  昨日,江苏保监局、省高院、省公安厅首次联合发布2007-2013年江苏十大典型保险诈骗犯罪案例。这些案例自140个已判决生效的案件中选出,包含人身险、车险、团伙、单位诈骗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江苏保监局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密切协作配合,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违法犯罪。2011年省公安厅和江苏保监局率先在全国成立“反保险欺诈中心”;去年我省研发的反保险欺诈数据库正由保监会拟定在全国推广。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扬子晚报记者 马燕 沈春宁)

  自残手指欲骗上百万 被告人获刑六年罚款5万

  【案例】舒某先后在十余家保险公司投保1000余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在剁排骨时故意将自己左食指近节指端剁断,经鉴定属七级伤残。依据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给付保险金比例为10%。后舒某索赔因案发未得逞。连云港灌南县法院以保险诈骗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五万元。

  【点评】人身险领域诈骗案例发案少,但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据《刑法》等规定,诈骗保险金无论既遂还是未遂,将会受到拘役、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万以下罚金甚至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20人团伙撞车骗取147万元 表哥酒驾表弟顶包双双被判刑

  【案例】某汽修厂投资人李某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利用自有、借用车辆或其他车主送修、保养车辆,虚构未发生的车辆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作案94次,累计骗取保险金147万余元。原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以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四千元;其他1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万三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犯罪工具奔驰S320轿车予以没收。

  【点评】以汽修企业人员为主的犯罪团伙是保险诈骗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徐州、无锡、常州等地法院也判决了数起10人以上犯罪团伙车险诈骗案件。

  【案例】许某某酒后驾车撞车负全责。为骗取保险金,让其表弟李某冒充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保险公司及时发现而未得逞。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点评】当前我省95%的保险诈骗案件发生在车险领域,且呈骗取资金小额化的趋势,有酒驾顶包、倒签单、人伤诈骗、套牌等类型。上述酒后驾驶已是错,骗赔更是错上错。保险拒绝酒驾醉驾,既是对驾驶人安全的警戒,也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

  4S店员工造假骗保增收 公司难逃其责被罚20万元

  【案例】南京某汽车4S店服务总监贺某、服务经理赵某某等以该4S店名义分别伙同车主宋某某、朱某某等伪造3起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共计91688元,并将该款抵作汽车维修费用划入4S店公司账户。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单位某汽车4S店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朱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4S店贺某、赵某某等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点评】我省发生的一些特大保险诈骗案存在单位直接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情况,《刑法》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6月,常州新北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特大系列车险诈骗案,5家汽修企业伙同200余名车主,两年间先后故意制造230余次事故实施保险诈骗,骗取多家保险公司赔款高达1300余万元,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和车主均已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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