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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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院民二庭民商事审判中的若干问题2012-12-07
- 江苏高院关于妥善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2-12-07
-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财产保全问题的指导意见2012-12-07
- 关于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12-07
- 江苏高院关于财产保全担保审查、处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012-12-07
- 宿迁律师:江苏全省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细则(试行)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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