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宿迁律师:上海高院4法官涉集体嫖娼被停职接受调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04 15:10:43
上海高院4法官涉集体嫖娼被停职接受调查
中新网上海8月4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今日披露,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
8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爆料“‘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纪委分别做出回应,上海市高院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上海市纪委称,已对陈雪明等四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将根据查清的事实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上海高院“法官夜总会娱乐”一事成为时下最热话题。据媒体报道,网上爆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体嫖妓”后,上海市纪委即与爆料人取得联系。爆料人已到上海市纪委协助调查,并提交了时长30多个小时的完整视频证据。
爆料人称,他对自己涉及的一起民事案件判决有严重质疑,而该案原告及其律师均系赵明华亲属。他认为,赵明华可能在案件审理中进行干预,影响了案件公正裁决。为取得赵明华违纪的相关证据,爆料人持续一年,运用各种方式,掌握了一系列视频资料,在衡山度假村拍摄的视频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