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江苏省军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8 14:45:57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省军区后勤部位于虎踞关附1号部分房地产拆迁工作经过长达四年的反复磋商,艰苦谈判,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于2009年5月18日下午隆重举行了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江苏省政府罗志军省长和江苏省军区李笃信政委等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省军区后勤部位于虎踞关附1号部分房地产拆迁工作经过长达四年的反复磋商,艰苦谈判,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于2009年5月18日下午隆重举行了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江苏省政府罗志军省长和江苏省军区李笃信政委等领导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省政府张大强副秘书长与省军区后勤部常高潮部长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江苏省人民医院扩建涉及省军区虎踞关附1号军用房地产处置的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省军区相关房屋的拆迁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各方正在刻不容缓地部署有关分项协议拟定工作,同时紧锣密鼓地落实实施单位进场事宜,力争尽快全面完成省军区范围内的动迁工作,确保医院扩建工程早日顺利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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