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新兴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企业达12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8 14:46:23
昨天凌晨5时30分,在经过多次走访、多次通宵达旦的思想工作后,一家冷冻厂企业主与县城新兴街拆迁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至此,新兴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企业已达12家。 百日破难攻坚行动刚开始时,新兴街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企业共有16家
昨天凌晨5时30分,在经过多次走访、多次通宵达旦的思想工作后,一家冷冻厂企业主与县城新兴街拆迁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至此,新兴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企业已达12家。
“百日破难攻坚行动”刚开始时,新兴街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企业共有16家。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安文镇领导分头包干、责任到人,做相关企业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工作成效明显:杭通集团出租的4家企业厂房完成了协议签订和设备搬迁,并已完成厂房拆除;百隆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已基本拆除;奥特王公司也已启动厂房拆除工作;王桂仙企业已完成厂内设备搬迁,厂房拆除工作即可启动。在这16家企业中,原先提出行政诉讼的企业共有10家,这10家企业中的7家已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据了解,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12家企业占地面积共有70多亩,建筑面积共有40000多平方米。新兴街拆迁改造指挥部已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的企业落实到位拆迁补偿资金,有2家企业已在云山区块安置了土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兴街拆迁改造指挥部总指挥吕海深对关注新兴街拆迁改造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企业主表示感谢,他强调,对态度不好、胡搅蛮缠、漫天要价,在做细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仍逾期不启动拆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入强制拆除程序,并将取消拆迁补偿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及优惠政策的享受。
(记者 张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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