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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未经过仲裁,是否可以到法院上诉?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1 15:5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没有通过劳动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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