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9 10:26:37
王某与其妻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证明王某婚前10万元存款归自己所有,婚后王某因车祸死亡,其妻认为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王某父母认为10万元属于儿子所有,与其妻无关。请问:这10万元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这10万元为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死亡,则成为王某的遗产,应当依照继承法规定对该遗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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