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如何索要父亲离婚后拒付的抚养费?2013-03-07
- 孙子抚养权,儿媳优先公公享有2013-03-07
- 离婚后子女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方法2013-03-07
- 孩子侵害他人利益离婚父母由谁担责?2013-03-07
- 抚养关系变更,已付抚养费是否可退还?2013-03-07
- 不允许探视女儿,也不能拒付抚养费2013-03-07
- 不明真相而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返还?2013-03-07
- 离婚时约定生活费情况变化可适当增加2013-03-07
- 如何变更非亲生儿子的单独监护权?2013-03-07
-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如何确立?2013-03-07
- 扶养义务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确定及变更2013-03-07
- 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有哪些?2013-03-07
- 未婚同居所生孩子的抚养义务如何确定?2013-03-07
- 抚养义务的特征有哪些?2013-03-07
- 夫妻离婚后还存在抚养义务吗?2013-03-07
- 隔代抚养易导致儿童心理疾病2013-03-07
- 隔代抚养产生的不良影响2013-03-07
- 隔代抚养产生的原因以及存在的弊端2013-03-07
- 宿迁离婚律师:怎样争取子女抚养权?2013-01-06
- 宿迁离婚律师: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2013-01-06
- 宿迁离婚律师: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201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