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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离婚律师:闪婚“闪毁”了两个新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19 06:09:45

  闪婚“闪毁”了两个新娘

  作者:陈新颖 张倩 纵兆斌

  今天的这两起案子都与社会上的“闪婚闪离”现象有关 法官解析此类案件原因时称:好的感情基础才是婚姻的根本

  案例1

  认识半个月就登记,如意郎君却是个骗子

  登记不到三个月,连结婚仪式还没举行的小两口,分别坐在原、被告席上。32岁的静儿原本认为自己可以在2009年披上美丽的婚纱,现在却伤心地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仍然无法相信自己要嫁的人,竟是一个满口谎言的伪君子。

  相识半月闪电结婚

  玲玲是静儿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虽然她俩年纪相仿,可玲玲已经做了妈妈,静儿仍然孑然一身。玲玲为静儿的事急在心上,四处帮静儿物色男友。

  一天,玲玲在熟人的店里,遇到了正与熟人攀谈的李刚。在聊天过程中,李刚自称是研究生,在某局科室任副职,家里有房,目前单身。玲玲觉得李刚条件不错,就试探性地问起李刚的年龄,李刚打趣地说:“你得喊我哥。”玲玲说:“我77年的。”李刚说:“咱俩同年啊。”

  玲玲一听心里乐了,和静儿正般配,她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好啊!”李刚爽快地答应了。在玲玲的安排下,静儿和李刚见了面。静儿和李刚第一次见面,彼此印象非常好,于是确立了恋爱关系。

  半个月后,一直没有联系的静儿给玲玲打来了电话,并且甜蜜地告诉玲玲,她和李刚登记结婚了。

  “啊?静儿,你可要想清楚啊,婚姻不是儿戏,你们的进展速度也太快了吧。”虽然知道静儿和李刚见面后相处得不错,可半个月就登记结婚,玲玲还是觉得太突然。不过,静儿坚信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静儿说:“他对我很好,而且他单位里正要分房子,登记后我们就能分到房子了。”

  玲玲虽然觉得这个结婚理由有些牵强,可是看到静儿这么高兴,心里也松了口气,她的闺蜜终于有了满意的归宿。

  新郎为何一直不让看新房?

  登记后,静儿就忙碌着准备结婚的事宜:买结婚戒指、买家用电器、订酒店宴席。由于李刚说自己的卡不小心被取款机吞掉了,钱暂时取不出来,所以买东西都是用静儿的钱。

  不久,李刚说装修房子还需要2万,静儿没有这么多钱,便向好朋友玲玲借。玲玲将钱交给静儿,静儿打了张欠条。玲玲问:“房子装修你去看过吗?”静儿回答:“李刚说怕我累着,装修的事他一手包办,我还没去看过呢。”“抽空也要看看啊,房子以后要一起住,你也得把把关嘛。”

  静儿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便要求和李刚一起去看看房子。可是,每次静儿一提起看房子的事情,李刚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只有一次,李刚把静儿带到新房的小区楼下,突然又说没带钥匙。之前,静儿放心地拿钱让李刚装修新房,现在李刚总是不让自己去看房子,静儿起了疑心:“你到底有没有房子?把房子两证拿来给我做证明。”

  李刚果真把两证拿到静儿家,可静儿发现和自己家的不太一样。静儿找到玲玲,两人到相关单位一查,两证是假的!此时,银行的催款单也寄到静儿手中,静儿发现,信用卡里有几万元都不是自己消费的,很明显经手人一定是李刚。

  “研究生”原来没有工作也没房子

  此时,静儿的心凉透了,和自己登记结婚的李刚到底是什么人?他到底是以什么目的和自己结婚?当静儿找到李刚决定一问究竟时,李刚只是冷漠地看着她。静儿顿时感到,和自己朝夕相处的未婚夫瞬间变得那么陌生和可怕。今年3月,在家人的陪伴下,静儿起诉到法院,要求和李刚离婚并由李刚偿还信用卡消费。

  在庭审中,李刚的身份被一层层揭穿。他当初为自己镀的那层“金”原来都是假的,李刚实际是1981年出生,根本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据了解静儿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最终,此案经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李刚一次性支付静儿人民币30000元,夫妻共同债务人民币20000元(债权人为玲玲)由原告清偿。

  案例2

  见面一个月就结婚,老公一生气就“自残”

  农村姑娘小娟25岁还没有出嫁,这在农村里算是晚的了。小娟的爸妈也很着急女儿的婚事,四处找人给女儿说媒。

  双方父母撮合了他们

  2008年10月的一天,有人给小娟介绍了同村的青年小磊。小磊比小娟小两岁,还没有谈过恋爱,小娟的家人看小磊话不多,人也比较老实,就开始撮合两人。

  小磊的家人也看中了小娟,同意这门亲事。就这样,一场相亲会,两个年轻人没怎么交流,倒是家长们聊得热火朝天。

  双方的家长都很满意这桩婚事,两名年轻人也没有发表反对意见。就在见面后的一个月,两人就办理了登记手续,6天后,家人为他们操办了一场热闹而简单的婚礼。

  小两口因礼金而争吵

  原本以为婚姻生活就这样平淡地展开了。可是,在婚礼后的第二天,小两口在家里计算亲友送的礼金时,小娟觉得礼金和礼单的账对不上,认为婆婆家的人私自扣了钱,便和小磊吵了起来。结婚才两天,小磊不想让左邻右舍看笑话,也不想让父母担心,就忍着不说话。小娟越吵越凶,竟然说起了小磊父母的不是,小磊越听越生气,闷着一肚子火没处发,就随手拿起身边的椅子往自己身上砸。小娟被小磊的举动吓呆了,没想到丈夫的脾气会如此古怪。

  也正是因为这天发生的事情,小娟决定搬回娘家,并决定跟小磊离婚。小磊和家人也一起到小娟家道歉,可没说上几句,脾气暴躁的小磊又开始摔凳子,甚至拿自己的头往墙上撞。小娟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便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鼓楼法院的主持下,两人合理分配了财产后,离婚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七嘴八舌

  ●你想尝试“闪婚”?首先要有“一眼窥其全貌”的功力,必须要在三五招之内彻底破解对手,否则你真的敢把自己托付给对方吗?如果不幸成了“闪婚”的牺牲品,就要有足够的资本给自己埋单。所以说,“闪婚”虽好,但也不是谁都玩得起的。

  ●“闪婚”的出现并成为时尚,自有其时代、社会以及观念上的原因,父母应该做的是适当地给孩子们一点提醒和指导,让他们少走一些弯路,让他们的婚姻多一些幸福,少一些痛苦和后悔。

  ●因为“闪婚”毕竟是“勇敢者的游戏”,它需要勇敢,更需要智慧,如果没有冷静的理性和“洞察秋毫”的功力,最好还是远离这种游戏。

  (以上讨论均来自晚报聊吧网友意见)

  对话法官

  感情是婚姻的基石

  记者:这两宗离婚案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当事人都属于闪婚闪离。

  法官:是的。其实近几年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一部分离婚案件都与社会上的“闪婚”现象有一定联系。这部分离婚案件的特点就是恋爱时间较短,结婚时间不长即提出离婚。“闪婚”型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婚前恋爱时间都比较短,今天讲的两个案子中,一个认识了半个月,一个认识了一个月。

  记者:就您办案中,如何理解这些离婚夫妻的婚姻理念?

  法官:很多前来离婚的年轻夫妻都有过“闪婚”经历,他们承认因为相识时间太短,而且感情用事,对恋人缺乏了解。尽管现在很多年轻人早已不把离婚当成悲剧,但它毕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很容易给当事者和双方的亲人带来麻烦甚至伤害。

  记者:那您对那些闪婚的夫妻,有些什么要说的吗?

  法官:其实,期待婚姻的年轻人,潜意识里对那个他(她)都有一个概念性的想法,有一个既定标准,当对方出现时,马上会依据经验做出判断,一旦吻合内心目标,立即产生相见恨晚之感,迸发出情感激流。因此,“闪婚”实际并不完全排除理性。

  现代社会的信息量大,信息传递快,年轻人流动性强,交际圈广,了解信息的途径多,只要双方都具有一定修养和道德水准,社会就应该相信他们的判断,并祝福他们。

  记者:在法官审理“闪婚闪离”案件中,该怎么正确处理此类案件?

  法官:在审理“闪婚闪离”型案件中,对夫妻间感情既要看其婚姻基础,也要看其发展趋势,要全面准确地分析当事人要求离婚的真正原因。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或者因一时冲动而起诉离婚的,应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和好;若不能调解和好的,则应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对那些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应当加强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尽量能够做到“好合好散”,妥善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关系。

  法官名片  聂新国,鼓楼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审判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工作勤奋认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多篇宣传、调研文章,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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