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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QQ群骗网友开房 三男子玩转“仙人跳”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13 12:27:26

  利用QQ群骗网友开房 三男子玩转“仙人跳”

  在酒吧得知一个男性同性恋QQ群,溧阳男子谢某(已判刑)伙同三个朋友联手制造了4起“仙人跳”,其中徐某参与作案4起,刘某参与作案3次,艾某参与作案1次。近日,溧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艾某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3月,徐某与谢某在溧阳某网吧上网,谢某告知徐某其有一个同性恋QQ群,可以利用同性恋害怕被公开的心理赚点钱,两人经商议,萌发了由谢某加入该QQ群,在群里物色对象,将网友约至宾馆后发生关系,再由徐某等人冲进房间,假扮谢某的表哥,对网友采用殴打、威胁等方式,让其交出钱财的想法。3月9日,谢某通过QQ群结识了网友宗某,并将其约至溧阳某宾馆房间内,用手机拍下宗某帮其口交的照片。后徐某等人至该房间内和谢某一起,对宗某采用拳头打、巴掌打等方式,以不雅照片为由逼迫宗某交出钱财,拿到人民币4700元后,才让其离开。随后4月份,徐某等人三次采取上述方式抢劫钱财,其中一个被害人在没有钱的情况下,被逼迫写下欠条并留在房间,其在刘某等人睡觉而离开宾馆房间,至溧阳市公安局报案,遂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刘某、艾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和胁迫等方式,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共同实施部分系共同犯罪;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徐某抢劫犯罪中的部分犯罪数额是未遂,对该部分可从轻处罚;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徐某、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徐达具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艾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考虑作此判决。

  作者单位:溧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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