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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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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刑事律师:江苏常见罪名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来源:江苏李小勇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2-12-06 09:11:04

  江苏常见罪名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当您的亲属或是朋友涉嫌下列违法行为并达到江苏地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时,他(她)就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进行羁押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您完全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其聘请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前往看守所对其进行会见,提供法律帮助:

  一、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40000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四、抢夺罪(刑法第267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五、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六、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七、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八、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为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以挪用资金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资金3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资金1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用资金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以挪用公款15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资金2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8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用公款5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九、职务侵占(刑法第271条)

  以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十、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一、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二、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三、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四、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十五、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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