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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职业医闹生存法则 假扮患者家属流水化作业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11-07 10:40:35

  揭秘职业医闹生存法则 假扮患者家属流水化作业

  医闹,又是医闹。今年3月23日发生了哈尔滨刺医案,致一死三伤,而死者为年仅28岁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王浩。谁知死者死骨未寒,时隔半个月之后,4月13日在北京又连续发生两起刺医案,致两名医生因颈部静脉中刀而生命垂危,所幸经抢救以脱离生命危险。两起刺医案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与争议。就在此时,5月2日,媒体又爆陕西横山百信医院40名医生给死亡患者下跪事件。

  针对医闹日益猖獗的现状,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明确,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此后,医闹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刑事责任。

  能躲则躲能推则推

  与“医闹”有多次接触的西安市一家医院医政科科长总结了“医闹”做事的规律。职业医闹都是有组织的,一般都是由资深的“医闹”在医院打探搜集医疗纠纷。得到消息后,“医闹”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摇身变成患者“家属”,并取得他们的信任,为其“出谋划策”,准备索赔。然后是明确分工。通常情况下,真正的患者家属只需要出现在医院门口即可,便于医护人员的指认,而“医闹”担负静坐、谈判、购买和发放食物等任务。等闹到一定程度后,“医闹”与患者家属会主动一起找医院协商。如果医院一旦不能满足条件,“医闹”就拍桌子、砸板凳,迅速变脸在医院内外大闹,试图在医院“内忧外困”的情况下,迫使医院妥协。但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逆来顺受”,当有一些医院执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时,“医闹”就开始打人、砸东西、骚扰患者、干扰医生办公等等,制造更大的负面影响。个别医院一般到这个时候都被折腾得身心疲惫了,但“医闹”并不会善罢甘休,甚至还扬言要对医院院长、主管医生等进行报复。

  据西安市一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称,医院曾多次遭遇“医闹”,他们与某些“医闹”都成了“熟人”。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医闹”无理取闹,“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许多医生的信条。一遇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生怕“引火烧身”。

  从头戴钢盔到配钢叉催泪剂对付“医闹”

  为了防止医闹,几年前广东一些医院的医生曾经戴钢盔上班,一时舆论哗然。今年3月东莞又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此项规定近日引发争议。

  “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配钢叉、催泪剂的消极做法在气氛等各方面加重医患隔阂,只能加重医患关系的紧张。他表示,要缓解医患关系,应该从多方面努力,首先政府要加大投资,让老百姓少掏腰包。

  “医德人文精神的沦落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钟南山指出,一些医护人员连起码的医德底线都没有,出现了活婴当死婴、堕胎药当安胎药用的荒唐事。

  钟南山最后说,病人的期待过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医患关系趋于紧张。“现在是购买服务,病人的理解是我买头等舱,你就得给我头等舱,我要奔驰你就不能给我别的。但在医院你多花钱不见得就能把人救得活,医疗和其他领域不一样,有很大的未知数。一般的公众认为我给了这么多钱就得给我治好,这根本不可能”。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认为,现在两部委发布《通告》打击医闹,首先是一个进步,至少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件事,虽然以前的《刑法》、《治安管理条例》都有提到,但成效不大。公安系统的加入,必将会有力地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谈到发布《通告》之后,能不能彻底解决医闹问题时,他举例表示,这好比水污染了,找到污染源头,才可以保证清水长流。同样,在医闹问题上也是如此,单凭一个《通告》想要彻底解决问题是不切实际的。要挖掘医闹背后的实质问题才是关键,只有真正找到了不安定的源头和原因,对症下药,才能保证稳定和谐。房立刚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体系,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有效途径。《通告》只强调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这没有错,但更应考虑如何治本的问题。

  西安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国琪认为,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讲,医闹的频发也反映出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缺失。他说,消除“医闹”最好的办法就是消除患者“告不如闹”的心理预期,但主要是通过改革重建医患信任。而重建医患信任不是短期就能够做到的,这需要通过医院的服务和医疗水平长时间的在患者的心目中建立地位。患者如果遇到医疗纠纷需要完全的平等,需要建立第三方的机制对医疗鉴定进行监督,让患者感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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