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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江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9-02 16:04:01

  斩断“套路贷”黑手——江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下)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者:张宽明 郑卫平

  “紧盯难点率先破题。”不久前,江苏省无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问题,无锡市在全省率先发起围剿,先后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25个28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

  办大案,要有担当和耐心

  方悦等38人“套路贷”涉黑案,是江苏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

  该案主犯方悦的发家史劣迹斑斑。年仅26岁的方悦在无锡坑蒙拐骗3年,到2017年8月案发时就已经拥有了无锡4家公司、南通两家公司,都是从事叫做“零用贷”的小额贷款业务,资金流水高达2000多万元。

  该犯罪组织有7家公司结成“乾”字头联盟。“乾”字头公司威名显赫,豢养专业的催讨人员,并配备汽车、喷漆灌、强力胶水、伸缩棍、高音喇叭等犯罪工具。他们肆意殴打、威胁、纠缠借款人及其家属,通过“要求借款人拍摄自愿被带走的视频”“借用派出所调解室假意调解经济纠纷”等手法,规避被公安机关查处的风险,在各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催讨非法债务过程中,该组织非法拘禁犯罪11起,敲诈勒索犯罪12起,寻衅滋事犯罪6起。通过这种方式,方悦等人逐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套路贷”犯罪组织,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这还是一个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犯罪组织。他们通过注册开办正规的公司,掩盖犯罪组织的非法活动;通过各项帮规控制组织成员的行为。在非法拘禁方面,要求组织成员分地、分时、轮流看管,并要时不时带着被害人去公共场所的摄像头下露个脸,还让被害人拍摄视频,自述是自愿去宾馆协商。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儿童节,锡山区检察院送来了方悦、徐前真等38人“套路贷”涉黑案件的130本卷宗和80个G的电子数据。

  “办这么个大案,对我们的司法担当和办案经验是个大考,同时还考验我们的体力和耐心。”庭长赵晓燕拍了拍承办人林琳的肩膀说,“我们一起办,我当审判长!”

  赵晓燕、林琳与人民陪审员王铁,三人共同组成了本案合议庭。

  “套路贷”是还不清的债

  “真是鬼使神差,掉进了恶魔的陷阱。”被害人王某说。王某办了一家烤漆厂,因货款没及时回笼,2017年6月,在无抵押、拿钱快、利息低的小广告蛊惑下,向方悦借款6万元。借款才1个月,方悦就派10多个人上门要债,吃住在厂里,不让厂里车子进出大门。王某先还了2万元,后又还了3万元,他们还不罢休,逼王某再写9万元的欠条。

  被害人吴女士说,她在方悦犯罪组织逼要债务期间被轮番殴打,被逼迫到夜总会当坐台小姐还债,被逼通过陪客户的方式来抵债。

  像王某、吴某这样,在方悦犯罪组织面前还不清债务的人员还有一大串。之所以还不清,是因为陷进了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套路:

  ——“又好又快”套进门。“套路贷”的借款人通常会通过拨打电话、在微信、微博等流量平台打出诱人广告,以无抵押、零门槛、快速放款,诱骗急于用钱的被害人找上门。

  ——“低条、高条”套证据。要借款人签下两张不同的借条,其中一张借条是借款的金额,在他们行业内俗称“低条”。同时,要借款人在另外一张借条写上申请借款金额两倍的数字,在他们行业内俗称“高条”。

  当借款人对“高条”质疑时,他们会信誓旦旦地说,签“高条 ”仅仅是为了督促按时还款,只要按时还款,“高条”就作废了。“高条 ”必须签,这是“行业规则”,不签“高条”不发款。他们还要被害人签下违约承诺书、保证书、租房合同等一系列材料,并让被害人拿着与“高条”对应的现金拍照,制造现金交付的假象。放款时,又以手续费、介绍费、第一期本息等为由扣除各项费用,借款人实际借到手的金额只有“低条”金额的70%。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借款人放款,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

  ——制造违约套高额赔偿。当被害人提前或按时还款时,犯罪分子故意关门、关闭手机,让借款人想还都没办法还,会找各种理由,说借款人超期,哪怕是晚几分钟也是违约。一旦违约,已还的归零,再按“高条”还债。

  ——“以贷还贷”套入连环贷。当被害人无钱还时,犯罪分子强行要求被害人到他们指定的另一家公司,又用签“低条”和“高条”的形式贷款还贷。

  敲打出的阅卷笔录就有42万字

  “仔细梳理着摞起来两人多高的卷宗,记不清多少个夜晚,从案卷中抬头时已是凌晨,一字一句敲打出的阅卷笔录就有42万字。”主审法官林琳说。

  2018年8月27日至10月10日,锡山区法院对这批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被告人家属、律师界人士及群众100多人旁听庭审。庭审中引导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逐一分类、充分举证。该院还先后为9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2名。为保障辩护人的工作便利和各项辩护权利,法院配备专门的阅卷室和阅卷电脑,提供专门的复印室。所有卷宗均备有电子版本,方便拷贝。

  法官充分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要求调取监视居住期间录音录像、同步讯问录像等申请,要求公诉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录音录像材料;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先后召开庭前会议2次,在庭前会议上播放相关同步录音录像,让被告人、辩护人全程观看,并要求承办民警接受被告人、辩护人的询问。

  记者浏览了本案的一份判决书,有13万字。“这份判决书是第六稿了,第一稿263页,20多万字。” 林琳告诉记者,38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拘禁犯罪、敲诈勒索犯罪等罪名。法院对每起犯罪事实都严把证据关,对参与其中的每个被告人的地位作用都细致厘清,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让每个被告人都罚当其罪。

  2018年12月28日,锡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主犯方悦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徐前真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对38名被告人共判处罚金237.3万元。2019年3月21日,无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判决生效后,法院对被告人方悦、徐前真名下的存款、汽车、房产等动产、不动产,在厘清相关权属后均进行依法没收和拍卖,彻底铲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该院还全面梳理民间借贷案件,并将涉“套路贷”的26条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将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移送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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