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债权人做出决议的规定有哪些2013-02-17
- 对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的三点规定2013-02-17
- 债权人撤销权的含义及规定2013-02-17
- 我国法律对涉外案件的执行有何规定?2013-02-17
-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总则2013-02-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13-02-17
-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2013-02-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13-02-17
- 民事诉讼法意见全文2013-02-17
- 国家税务局关于借贷业务应纳印花税凭证问题的批复 2013-02-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2013-02-17
- 债权转让法律规定2013-02-17
- 最高院关于欠条的答复2013-02-17
- 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2013-02-17
-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2013-02-17
- 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2013-02-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3-02-17
- 债务问题的法律依据2013-02-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02-17
- 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意见2013-02-17
- 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201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