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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作品的署名权归属应注意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4 14:50:01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确定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应注意的问题:

  1、“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2、原始作品被演绎的报酬权只能向演绎作品的使用者主张,而不能要求演绎作品的作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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