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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的计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4 14:52:33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

  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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