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侄子狂赌背3亿债务出逃 叔叔很无奈申请破产清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17 09:50:10
申请人江南阀门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近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未提出异议。
被申请人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26日经核准登记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为黄鹤,现已变更李小平,注册资本为158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人造革、箱包鞋革、服装革、针织无纺布;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阀门、离型纸、日用百货。今年早些时候,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鹤因狂赌欠下3亿多元债务出逃,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被申请人已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情况,不能清偿所欠其叔叔、著名退伍军人企业家黄作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江南阀门有限公司4817万余元债务,江南阀门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9月9日裁定受理江南阀门有限公司对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管理人。
法院提醒有关债权人于两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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