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宿迁律师:妻子失踪十六年 丈夫等来离婚诉讼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10 17:41:01
妻子失踪十六年 丈夫等来离婚诉讼
陈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十年,妻子离家出走,又过了十六年,陈某的妻子终于现身,然而伴随而来的还有妻子的离婚起诉。近日,泗阳法院调解了这起案件。
陈某和王某经人介绍认识,1987举行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开始在一起生活,生育了一子一女,日子过得幸福美满。谁知这种情况没能维持长久,在柴米油盐中矛盾也逐渐凸显,两人经常为一点小事吵架,陈某在争吵中还多次打了王某。
1997年春节刚过,两人又因为小事发生了矛盾,陈某在吵架后还觉得不解气,又把王某打了一顿。第二天早晨,陈某醒来已经不见王某的踪影,他到处寻找,问遍了王某的亲戚朋友,没一个人知道下落。
十六年过去了,陈某和孩子终于不再抱有希望,陈某也没有再娶。这时,陈某却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要求自己出庭应诉,开庭当天,陈某赫然发现,原告席上坐着的,正是自己失踪十六年的妻子,她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我简直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王某在法庭上百感交集,情绪十分激动,他说,自己和妻子虽然经常吵架,但他从未想过和妻子离婚,更没想到自己苦找十六年的妻子会以这种方式出现。
王某和法官说,自己当年不堪忍受暴力离家出走,已经重新组成了家庭,并育有子女,如今多年过去,自己是无论如何不能再回到陈某身边了。正是因为不久前偶然遇见陈某村子的一个人,怕走漏消息陈某找来纠缠,才起诉做个了断,并请求法官不要将自己的情况告诉陈某。
眼看两人实在没有可能在一起,法官休庭调解,缓和矛盾。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在法庭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朱秀芹 张敬)
来源:泗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