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2012-11-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2012-11-13
-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11-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2-11-13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2-11-13
-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11-13
-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通知2012-11-13
-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