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罂粟壳当调料用餐变吸毒 “毒”龙虾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05 06:28:09
罂粟壳当调料用餐变吸毒 “毒”龙虾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苟连静
龙虾店即将开张,老板郭某为了让就餐顾客吃了还想吃,在调料中动起了歪脑筋,将4个罂粟壳连带其中的种籽一并捣碎,掺入了十三香龙虾调料中,致使在该店就餐的顾客体内含有吗啡类毒品成份。27日下午2点半,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在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4月17日,北塘区山北派出所民警在兄弟盱眙龙虾馆内,将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店主郭某抓获。警方对现场十余名顾客进行了吗啡类毒品成分检测,证明尿液呈阳性反应。经审查,郭某交代,他于3月26日左右,在店内熬制烧龙虾所用的汤料的过程中,非法加入了捣碎的罂粟壳、罂粟籽,与其他调味品一起制成烹饪油,让厨师在每次烹制十三香龙虾、螺丝的过程中加入上述烹饪油,提供给顾客食用,致使多人在该店就餐后体内含有吗啡类毒品成分。17日当天,公安机关在店内查获含有吗啡成分的烹饪油3桶、龙虾3盘、螺丝1盘;在被告人郭某的住处查获罂粟壳5个。
庭审中郭某表示,自己压根儿没想到,调料中加入的4个罂粟壳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据郭某交代,他的罂粟壳是自己到妹妹家的时候偷偷拿了9个。妹妹在上海开诊所,家里放了一些罂粟壳,郭某认识这个东西,在安徽六安老家,当地土话管这个叫“大烟葫芦”,郭某知道食物里添加了这个可以让味道更好,更吸引顾客,赚更多的钱。
郭某称,他的龙虾店是3月28日开张的,平均每天卖100多斤龙虾,龙虾大的38元一斤,中等的33元一斤,小的28元一斤。被抓获时龙虾店的总营业额大约5、6万元。法庭调查发现,郭某开张第一晚的顾客,就碰巧被警方查出体内含有吗啡类毒品成份。
据悉,3月29日上午,外来打工妹施某和小姐妹卢某在租住地休息时,被警察抽查尿检,吗啡类反应均呈阳性。施某曾有过吸毒前科,但她坚称自己最近没有吸毒,卢某也称自己没有吸毒。她们反映,她们在凌晨1点左右从打工的KTV下班,与另外两名同事宋某、李某一起到兄弟盱眙龙虾店吃了龙虾、喝了啤酒。警方随后对宋、李二人也进行了尿检,结果也显示吗啡类呈阳性。但四人坚称没有吸毒,警方随即对兄弟盱眙龙虾馆内的龙虾汤料等展开调查,郭某随即进入警方视线。
6月27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刑庭组成合议庭,对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案件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