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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成“性都”,缘于警鸨联手

来源:未知  作者:周蓬安  时间:2014-02-12 08:19:21

  东莞成“性都”,缘于警鸨联手

  今天各大网络最火爆的话题,莫过于央视对广东东莞酒店、娱乐场所卖淫嫖娼极其猖獗一事的深度报道了。可令央视难以理解的是,网友对央视的报道内容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而且相当分裂:一种是赞成央视记者的暗访和报道,认为通过央视的报道,一定会对东莞警方乃至政府有所触动。事实也是这样,今天《京华时报》一篇题为《东莞6525名警力查涉黄场所涉事派出所长全停职》的文章披露,东莞市从昨天下午开始,出动6525名警力对东莞全市所有桑拿场所、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行动,共抓获67人。

  另一种观点则是对央视的冷嘲热讽甚至谩骂,主要观点包括:

  一是提倡“卖淫合法化”的网民,认为“卖淫”市场的实际存在会在客观上减少强奸案的发生,尤其是计划生育导致性别严重失调的今天,像东莞这样一个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很多夫妻两地分居,基本的生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连身为“洗脚妹”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丽也提到打工群体存在“临时夫妻”的问题,并呼吁“别不当个事儿”。因此一些男性的性需求通过“卖淫”场所来解决,虽然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不是最坏的方式。

  二是央视作为公共媒体,监督“卖淫嫖娼”不如监督“公权力”滥用,认为“卖淫嫖娼”只是个人对性的自由处置,并未侵害他人利益,央视没有必要过分介入。如宋祖德就发微博称:【应该给色情行业发放执照】昨日广东东莞出动6225名警力扫黄,算是对央视曝光东莞色情行业的回应,警方和央视,双赢。阿祖不明白,为何央视及警方对扫黄如此感兴趣?许多发达国家给色情行业发牌照,严格体检,严格征税,这些先进经验为何不借鉴呢?阿祖从不嫖娼,鄙视色情,但主张政府部门人性化监管。

  三是对央视报道方式的反感,比如将“小姐”毫无遮掩地曝光在电视画面上,以及大汉们过于野蛮扣押“小姐”的画面,令“同情弱势”的观众对“小姐”们产生怜悯情愫。再比如报道中成篇累牍的“莞式服务”,或成为未来“性都”东莞用于招揽嫖客的广告语,令人担心。

  四是因对不懂民众所思、所想的央视的本能反感所发出的宣泄。比如微博上充斥着“东莞不哭,东莞加油”、“央视无情,人间有爱,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东莞挺住”、“大灾面前不放弃,务必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多难兴邦,中国春梦一定会实现”,甚至“今晚我们都是嫖客”等宣泄内容,就相当“无厘头”,因为即使“卖淫”应该合法化,但在法律没有做出调整之前,执法机关对“卖淫嫖娼”行为实施打击也是份内的事。而正常的思维应该是,东莞能成为如今的“性都”,我们应该批评当地警方的不作为甚至“权力寻租”。

  实际上,东莞成为“性都”已不是近期的事了。三年前,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微访谈”中回答网友提问时就曾表示,“性都是对东莞的偏见。‘爱老婆禁止去东莞’是对东莞的片面解读,在客观上也是个鞭策,说明东莞的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力度还不够。”

  从央视报道的画面看,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而且是肆无忌惮。一些被称作“城市名片”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中也存在明目张胆的招嫖卖淫活动。而奇怪的是,记者报警举报后并无警察前来调查,警方却没有任何反馈。很明显,东莞警方对“卖淫嫖娼”行为确实是熟视无睹。究其原因,一方面如央视评论所言:东莞的色情业“蓬勃”发展,也不排除当地政府有以此作为经济增长手段的考虑,所以才会长期熟视无睹。另一方面则是警方“放水养鱼”的结果。笔者曾多次断言:中国的每一个色情场所,肯定都有警方在做“后盾”,否则一天都不可能生存下去。因此笔者以为:发达的色情业,最获利的有两个群体:一是色情业经营者;另一个是警察。而性工作者赚的只是“养家钱”。

  正如央视评论:当"性都"一词在互联网上成为东莞的代名词时,要说当地警方不知道,那是笑话。针对《京华时报》有关“涉事派出所长全停职”的报道,笔者发微博分析:从报警后无人出警这一点看,东莞色情业已不是某些警察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了,而是整个系统都为色情业“保驾护航”了。因此,该案如果寻此查认真下去,估计东莞公安要集体沦陷,班子成员也未必能保留一、二,能留下来的只能是“混”得太差的警察。

  毫无疑问,东莞色情业高度发达,以至到了“繁荣娼盛”的地步,完全缘于警方和色情场所经营者(老鸨)的联手。因此,要想有效治理“卖淫嫖娼”行为,首先得从严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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