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父母离婚七场官司打六年 女儿写信求助法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7 14:26:05
7月初,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岑丽芬收到了15岁少女小琼的一封来信,在信中,小琼用哀求的口气恳请法官为她的父母说和,因为她的父母从6年前闹离婚开始至今,就感情和财产纠纷前后打了7场官司还不肯罢休。拿着女孩的这封信,法官深受感动。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7月底,小琼的父母终于连撤三诉,平息了这场纷争。
小琼的父母1989年登记结婚,因为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1999年双方分居。 2000年起小琼的妈妈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03年,法院最终判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和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小琼父母又陷入了一系列纠缠不清的诉讼中,为财产已打了4次官司。6年来,两人一直缠诉缠访,结怨很深。
父母离婚时,小琼年仅9岁,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承担部分抚养费。伴随着父母的纷争,小琼今年上了高一。父母永无休止的纷争让小琼身心疲惫。今年7月3日,她给慈溪法院审监庭的主审法官岑庭长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信中小琼恳求法官为父母的事做个“和事老”,调停她父母间的纠纷,如能如愿,法官的恩情她将永不忘怀。
信中小琼写到:“……而今我心情十分沉重,因为父母为了一点财产整天闹矛盾、打官司。”“父母不论哪一方赢了或输了,我都会痛心、悲伤,父母如果真心爱我,就请不要再打官司了。父母为财产争来争去,纠缠不休,真正受害的是我!”
小琼的信深深感动了岑丽芬,岑丽芬也觉得解决问题的时机到了,她将这封信以“背靠背”的方式分别送给小琼的父母阅读,结果两人深受触动,面对女儿的信,父亲流下了眼泪,表示为了女儿,一切都可以商量,岑丽芬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不厌其烦,分别对二人连续做了3天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小琼的父母终于被法官说服,两人分别对正在诉讼的3起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了撤诉,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
由于父母离婚后,小琼一直跟着妈妈生活,与父亲非常生疏,六年之中甚至没有和父亲见过一面。岑丽芬与小琼沟通,终于打消她不愿意见父亲的念头,让她和自己的爸爸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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